今日解读!湖南麻阳57岁男子行凶致一死一伤后潜逃 警方悬赏万元缉凶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1:43:25 808 0条评论

湖南麻阳57岁男子行凶致一死一伤后潜逃 警方悬赏万元缉凶

湖南麻阳,2024年6月12日下午,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仓屋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,一名57岁男子持械杀害一名12岁男孩并致一名60岁妇女重伤后潜逃。目前,麻阳县公安局已发布悬赏通告,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,对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。

警方通报案情

据麻阳县公安局通报,6月12日13时许,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仓屋村因琐事持械先后将村民罗某某(男,12岁)打死、杨某某(女,60岁)打伤后逃窜。经查,韩某某与被害人罗某某系邻居,与被害人杨某某系同村村民。

嫌疑人曾烧毁房屋

据当地村民透露,案发当日,韩某某在行凶后还曾回到家中纵火烧毁了自己的房屋。有村民猜测,韩某某可能因感情纠纷或琐事引发矛盾而行凶伤人。

警方全力缉凶

案发后,麻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,并于当日发布悬赏通告。目前,警方正加紧对嫌疑人韩某某的追捕工作。

案件引发村民关注

这起恶性案件的发生,在当地村民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恐慌。村民们纷纷表示,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抓获凶手,绳之以法。

加强社会治安

麻阳县公安局表示,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巡控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。

案件警示

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我们,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1:43:25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午夜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